10月10日上午,市残联机关组织开展《湖北省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方案》专题学习。党组书记、理事长吴善宏主持学习,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教就部、就业服务中心等全体同志参加学习。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及《湖北省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方案》(鄂发改价调[2020]391号)两个文件,并结合实际就贯彻落实《湖北省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残疾人就业事关残疾人的生存权、发展权。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自1995年全面实施以来,在提高全社会保障残疾人就业的责任意识、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筹集资金改善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近年来,残保金制度和残疾人就业中出现了用人单位一方面反映负担重,另一方面宁愿交钱也不招工;一方面残疾人反映就业难,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反映招聘残疾人难等问题,需要发挥好残保金在内的多种政策作用,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
会议强调,在当前经济下行,就业形势严峻的新形势下,出台两个方案,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格外关心和高度重视。就业是“六稳”“六保”之首,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能不能实现稳定就业、稳定增收,直接影响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的幸福感、获得感,直接影响残疾人全面小康的成色。帮助更多的残疾人稳定就业,从根本上改善其生活状况,是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残联重中之重的一项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深刻认识两个《方案》的重大历史意义。两个文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残保金作用发挥不充分,以促进就业为目标,把制度建设和就业紧紧联系,重点突出残保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和服务等环节,顺应新时代残疾人就业的需求,赋予了基层残联实际操作手段。二要准确把握当前残疾人就业面临的形势。面对当前残疾人就业工作诸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受疫情影响,残疾人就业总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城乡残疾人就业服务差异明显等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各级残联要梳理新时期的残疾人就业工作思路,明确“用就业代替救助”的工作方向,狠抓就业扶持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对照省政府稳就业25条措施通知精神,努力稳定现有就业,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增加新的就业,多领域、多方向引导残疾人创业。三要用好政府残工委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两个议事协调机构。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中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各部门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宣传,消除社会偏见和就业歧视,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就业扶助,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要加快起草我市贯彻落实意见。抓紧做好向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汇报工作,及时与市直有关部门协调对接,积极征求县市区残联等单位的意见建议,尽早形成我市贯彻落实意见。